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发文日期: 2021-09-06 09:42:45 生成日期: 2021-09-06 09:42:4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城管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词:

泗县城管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文章来源:泗县城市管理局(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06 09:42 责任编辑:吴馨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开具单位

备注

1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

移入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养护责任承诺书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移植古树名木,应当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级别向相应的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移植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移植申请书;(二)移植方案:(三)移入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养护责任承诺书。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移植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移植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在30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同意后,由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审核不同意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移入地相关单位或申请人

 

2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

场所使用证明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户外广告监督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房屋产权管理部门

 

3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权属关系证明材料;()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拟关闭、闲置或者拆除设施的现状图及拆除方案;()拟新建设施设计图;()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闲置、关闭或者拆除的,还应当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不动产登记部门等职能部门

 

4

对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权属关系证明材料;()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拟关闭、闲置或者拆除设施的现状图及拆除方案;()拟新建设施设计图;()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闲置、关闭或者拆除的,还应当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不动产登记部门等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