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村经济技术工作站: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农[2021]2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泗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条件标准及程序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4月27日
泗县2021年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条件标准及程序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有关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类型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
(一)确定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年满16周岁,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经营管理型主要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下同)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等。专业生产型主要培训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训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二、遴选培训对象范围
主要在县区域内从事粮食生产、设施蔬菜、大豆生产、果树种植等专业人员。
三、遴选条件标准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年满16周岁,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培训对象遴选程序: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各类培训的对象当年不得重复;2020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2021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培训。2021年同一层级培训对象与2020年重复率不超过8%。
四、遴选程序
培训对象遴选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县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优先遴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农民参训。
五、培训对象遴选人数
我县今年计划任务300人,根据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实情况,生产经营型培训对象将重点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中推选产生,培训对象经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并作为今后项目申报和政策扶持对象的必备条件。
根据市政府考核要求部署,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1月底结束,鉴于新型农民培训是民生工程,因时间紧,培训时段长,请各乡镇接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重点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宣传发动,确定专人做好本乡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上报工作,上报材料(含培训对象汇总表电子版)请于4月30日前交县农业农村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办公室。
附件:1.遴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登记表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遴选对象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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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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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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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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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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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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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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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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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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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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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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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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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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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 (产业、岗位、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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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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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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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关于印发泗县2021年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条件标准及程序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