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发文日期: 2022-01-30 09:47:15 生成日期: 2022-01-30 09:47: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皖政地宿〔2022〕8号
名  称: 关于泗县2021年第5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词:

关于泗县2021年第5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章来源: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30 09:47 责任编辑:赵万春


 

宿州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泗县2021年第5批次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宿州市泗县屏山镇陈刘村、白庙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3.9157公顷(耕地9.27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3381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5.2538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泗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9.2721公顷耕地质量。

三、泗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