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泗县2021年第5批次集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宿州市泗县屏山镇陈刘村、白庙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3.9157公顷(耕地9.27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3381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5.2538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集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泗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9.2721公顷耕地质量。
三、泗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