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工作程序
发文日期: 2022-03-11 15:51:19 生成日期: 2022-03-11 15:51:1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泗政征预〔2022〕3 号
名  称: 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3
词:

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3

文章来源: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11 15:51 责任编辑:赵万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泗县2022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共涉及1个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4.3229公顷,其中农用地4.0449公顷(耕地3.7089公顷)、建设用地0.278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该地块位于泗城镇大周社区范围内东至滨河路,南至泗城镇大周社区耕地、居民点,西至泗城镇大周社区耕地,北至泗城镇大周社区耕地

三、土地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情况)

为实施宿州市泗县医疗养老护理中心项目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项关于公共利益的有关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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