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屏山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第三期)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泗市监处罚〔2022〕381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泗县早之肴早餐店 |
92341324MA8LHHMA15 |
付欣欣 |
2022年3月27日, 我局依法对泗县早之肴早餐店进行检查,发现泗县早之肴早餐店食品待售区的展示柜内摆放着标称为“南糖北豆”酸梅汤24袋,标价2元/袋,每袋净含量300g,保质期六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07月24日,至检查时,该酸梅汤已超过保质期。 |
1、没收非法财物/2、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 |
自觉履行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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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泗市监处罚〔2022〕355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泗县韩光勤小吃部 |
92341324MA2RBC6KX5 |
韩光勤 |
2022年3月11日, 我局依法对泗县韩光勤小吃部进行检查,发现泗县韩光勤小吃部饮料待售区的货架上摆放着标称为微笑趣泡蜜柚味气泡水12瓶,标价2.0元/瓶,净含量450毫升,保质期九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06月05日,该蜜柚味气泡水已过期。 |
1、没收非法财物/2、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 |
自觉履行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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