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裁决类事项
发文日期: 2022-05-19 11:49:16 生成日期: 2022-05-19 11:49:16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20220519
名  称: 泗县卫健委《医疗机构名称裁决》行政裁决服务指南
词: 《医疗机构名称裁决》行政裁决服务指南

泗县卫健委《医疗机构名称裁决》行政裁决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19 11:49 责任编辑:姜盈盈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名称裁决

二、事项类项

行政裁决

三、实施主体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1994年第35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第二款: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五、申报条件

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

六、申报材料

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查决定办结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行政裁决书

、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年检要求:    

、联系电话   0557-7095052

、监督电话:  0557-7058008

、办理地点:泗县不动产大厅卫健类综合窗口

、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