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发文日期: 2021-06-21 16:45:17 生成日期: 2021-06-21 16:45:1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安徽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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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

文章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21 16:45 责任编辑:厉倩

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为做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基础。

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制定的规划现状基数分类转换规则,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下简称“三调”)数据为底图,开展规划现状基数转换,形成规划现状基数转换矢量成果数据。“三调”数据中标注有城镇村属性的耕地等非建设用地,按照建设用地开展规划现状基数转换。各市县应按照《规划现状基数转换技术方法》要求,统一开展转换工作。

各市县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用地分类代码(二级类)规定,依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对“三调”底图数据中的用地分类及代码进行归并和细化,形成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并同步体现在转换后的矢量成果数据中。在“三调”底图数据中同步填写“转换后的地类代码”“转换后的地类名称”“证明材料名称及文号”等属性字段。

规划现状基数转换涉及的基础矢量数据由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统一下发,除“三调”数据外,其余数据仅供市县参考使用,市县可根据需要进行核实和补充。矢量成果数据采用gdb文件格式,文件名称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六位)﹢行政区名称”﹢“规划现状基数转换矢量数据.gdb”的规则命名。矢量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1985国家高程基准。开展规划现状基数转换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土地使用权登记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