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发文日期: 2021-03-29 15:14:38 生成日期: 2021-03-29 15:14:3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自然资办发〔2021〕31号
名  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的通知
词: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泗县政府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29 15:14 责任编辑:厉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部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各地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工作,梳理总结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制图规范相关:地方规划处,数据库相关:规划监督处)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9日
附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pdf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pdf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参考样图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