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依据各镇(开发区)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各镇(开发区)“田长制”实施、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等工作情况,经研究,拟推荐大杨镇、丁湖镇为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乡(镇、街道),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2日。如有异议,可来人来访或以电话、书信、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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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