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待遇。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医保部门认定的符合大病保险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3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9084元(每人每月75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664元(每人每月722元)。
4.申请材料:
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低保申请、授权书(申请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成员)等;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5.办理流程:
个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镇民政所(街道社会事务中心)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从做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6.办理时间、地点:
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办理地点为户籍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联系方式:0557-702916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单位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刘圩镇 |
刘圩镇刘圩村部一楼大厅 |
0557-7967985 |
大杨镇 |
大杨镇为民服务中心(泗县053县道和052县道交叉口西南340米) |
0557-7530302 |
长沟镇 |
长沟镇为民服务中心(泗县长沟镇鹿鸣大街圆盘路) |
0557-7351122 |
泗城镇 |
泗城镇民政办(泗县南二环与西二环交叉路口向西860米(唐河路南侧、泗城双创产业园东北角)) |
0557-7022213 |
屏山镇 |
屏山镇屏东村村部一楼大厅 |
0557-7566001 |
黄圩镇 |
黄圩镇为民服务中心 |
0557-7656212 |
大庄镇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青年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南20米 |
0557-7886212 (党政统一联络) |
瓦坊镇 |
瓦坊镇为民服务中心(瓦坊镇人民政府门西) |
0557-7800292 |
山头镇 |
山头镇山头菜市街东100米残联大院民政办公室 |
0557-7905018 |
黑塔镇 |
黑塔镇黑塔街府前街0号 |
0557-7605118 |
草庙镇 |
草庙镇为民服务大厅(宿州市泗县521县道与草魏路交叉口西210米) |
0557-7401980 |
大路口镇 |
大路口镇养老服务站门南旁 |
0557-7470668 |
墩集镇 |
墩集镇人民政府(泗县墩集镇墩集街汴河路047号东1号) |
0557-7430328 |
草沟镇 |
草沟村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0557-7203012 |
丁湖镇 |
丁湖镇自助政务服务中心(丁湖镇人民政府向东50米路南为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
0557-7281006 |
泗水街道 |
泗水街道为民服务大厅(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开发区泗涂产业园A栋6楼602室) |
0557-7012177 |
运河街道 |
运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汴河大道1673) |
0557-7991288 |
虹城街道 |
为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泗县泗州大道东侧2356号为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
0557-7026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