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受县卫生计生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任务。承担本辖区内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卫生职能;落实妇幼重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般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单位决算构成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22.8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223.82)、支出总计1522.82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41.94)。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167.56万元,下降76.7%,支出减少1167.56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减少39.94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5.03万元;三是事业收入比2020年减少125.52万元,四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比2020年少825.1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87万元,占26.2%;事业收入959.13万元,占73.8%;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0.88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88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9.8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39.8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25.97万元,下降331.3%、支总减少1125.97万元,下降331.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减少39.94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5.03万元;三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比2020年少9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94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拨款减少26.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类)339.87万元,占1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7.29万元,支出决算为33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原因,财政仅安排人员工资,其他项目支出要求卫生院从本级事业收入中安排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9.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1037.41万元,支出决算为31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原因,财政仅安排人员工资,其他项目支出要求卫生院从本级事业中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原因,财政仅安排人员工资,其他项目支出要求卫生院从本级事业中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2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原因,财政仅安排人员工资,其他项目支出要求卫生院从本级事业中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2.81万元,为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共有车辆3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单位预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