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对外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卫生、体育,其他,通知,通告,决定,公告,介绍 内容分类: 结果信息
发文日期: 2021-12-10 10:04:59 生成日期: 2021-12-10 10:04:59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20211210
名  称: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说明
词: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说明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10 10:04 责任编辑:姜盈盈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向梁文民下达泗卫医罚[202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梁文民向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宿复决字[2021]105号)认定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法应予以撤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县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撤销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作出及已送达的泗卫医罚[202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情况说明。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