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皖人口发【2009】4号文件
2.申请材料
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明材料(如抱养等情况)
3.受理范围及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镇;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4.办理流程
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申报;
(二)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并张榜公示;
(三)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四)县(市、区)卫健委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五)省、市卫健委抽查、逻辑审核、备案;
(六)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回访。
5咨询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557-7095011(卫健委人口发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