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泗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实施办法》泗政办发〔2017〕55 号、《泗县卫生建设人才和专科建设意见》泗办秘〔2018〕51号。
2.鼓励政策
对2017年及以后晋升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临床类、护理类人员分别奖励 3000 元、2 万元、8 万元。
3.申请材料
个人取得中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受理范围及条件
全县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临床类、护理类医务人员。
5.办理流程个人
由本人向所在医疗机构人事部门申请,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标准进行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
6.咨询渠道:0557-709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