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10号)、《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
2.一线医务人员范围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关心爱护措施
(1)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2)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倾斜;
(3)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带薪休假;
(4)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家属;
(5)其他关心关爱措施。
4.办理流程
由本人向所在医疗机构人事部门申请,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卫健委进行审核、备案。
5.咨询电话:0557-709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