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文日期: 2024-04-10 09:12:36 生成日期: 2024-04-10 09:12:3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监督渠道】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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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监督渠道】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泗县畜牧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10 09:12 责任编辑:郁明生

一、补贴对象: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畜禽养殖企业(场、小区、户)

二、补贴范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企业(场、小区、户),处理畜禽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畜禽和其他环节的病死畜禽。

三、补贴标准: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标准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规定,无害化处理1头病死猪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元/头,省、县财政各补助15元/头。

四、申请程序: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1、畜主报案。养殖场(散养户)的畜禽发生死亡后,畜主可以通过语音电话(7888128)或线上平台等方式报收。

2、现场查验。养殖场(户)上报的病死畜禽,乡镇畜牧兽医站立即安排官方兽医和协检员(不少于2人)到现场进行查勘,初步确定病死畜禽的死亡原因,排除重大动物疫情后,填写收集凭证,并拍摄影像资料上报存档,由养殖场(户)、官方兽医及协检员、保险理赔员、收集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上门收集。收集人员通过手机“APP”获知养殖场(户)上传的信息,收集人员到达现场,会同养殖场(户)、官方兽医及协检员、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拍照收集、上传系统审核。

4、审核汇总。

县畜牧中心每月底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填写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每月6日前会同县财政门将上月无害化处理统计信息上报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养殖企业;养殖场(户)的补助资金通过农村财政管理中心惠农补贴“一卡通”平台直接拨付到上交病死畜禽的养殖场(户)。

五、申请材料: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每月汇总统计表

六、申请时限 :按适时办理

七、咨询电话:0557-7022650

八、受理单位: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0557-7022650

十、补贴结果: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提供的银行账户。

十一、举监督电话:0557-7022650

十二、监督地址:泗县泗城镇健康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