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文日期: 2024-04-10 09:12:14 生成日期: 2024-04-10 09:12: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监督渠道】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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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监督渠道】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泗县畜牧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10 09:12 责任编辑:郁明生

一、补贴对象: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畜禽养殖企业(场、小区、户)

二、补贴范围:动物强制扑杀补助:发生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疫情,经强制扑杀的畜禽养殖企业(场、小区、户)

三、补贴标准:

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由中央、省和市财政承担,中央财政补助40%,省级财政补助50%,市县财政补助10%。

四、申请程序:

畜禽养殖企业(场、小区、户)发现疑似动物疫情后,配合动物防疫部门进行采样送上级主管部门检测,经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确诊后,需要扑杀的组织人员对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年3月1日前,各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上一年度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29日)期间中央财政强制扑杀实施情况,详细说明强制扑杀畜禽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以及各级财政补助经费的测算。由宿州市农业农村局逐级上报上一年度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29日)期间强制扑杀实施情况,上级核实后安排相应资金,待各级资金下达后,畜禽养殖企业(场、小区、户)向县畜牧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县畜牧中心向县财政部门提交强制扑杀经费申请发放相应补助经费。

五、申请材料: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每月汇总统计表

六、办理时限:按适时办理

七、咨询电话:0557-7022650

八、受理单位: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0557-7022650

十、补贴结果: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提供的银行账户。

十一、举监督电话:0557-7022650

十二、监督地址:泗县泗城镇健康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