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依据及范围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按规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国有农(林)场补贴资金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标准
县政府根据省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实行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办理时限:根据上级部门下发通知以确定时间。
五、咨询电话:0557-7011093
六、受理单位:泗县农业农村局
七、联系方式:0557-701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