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工作程序
发文日期: 2022-10-28 17:43:30 生成日期: 2022-10-28 17:43:3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泗自然资规(依职权)听告字[2022]第002号
名  称: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听证公告-2022-002
词: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听证公告-2022-002

文章来源: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0-28 17:43 责任编辑:赵万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我局拟组织召开“泗县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举办时间:20221130日上午9点。

三、听证地点: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四、听证内容:泗县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调整。

五、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街道、开发园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企业代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20-30名代表参加。

六、报名条件和办法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请于2022112817:00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按规定产生听证会代表,提交书面申请时,填写《听证申请登记表》,公民请随带本人身份证、组织委派的代表请随带组织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书面申请请送至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法制股办公室。

参加报名未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不超过1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并发放《旁听证》,凭《旁听证》入场。

七、申请参加听证会其他须知事项:

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2020年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泗县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泗县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初步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  参考,会后收回。

(五)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进入会场参加听证,如遇疫情等原因不能按时举行的将延期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8日

  人:苗国防  王方

    联系电话:702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