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发文日期: 2023-01-04 15:26:51 生成日期: 2023-01-04 15:26:5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皖政地宿〔2023〕3号
名  称: 关于泗县2022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词:

关于泗县2022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章来源: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04 15:26 责任编辑:赵万春

 

 

宿州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 泗县2022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宿州市泗县泗水街道东发社区、于圩社区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23.8307 公顷(耕地20.22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5919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25.4226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泗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20.2238公顷耕地质量。

三、泗县要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四、泗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公章)

2023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