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1-16 15:22:55 生成日期: 2023-01-16 15:22:5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词: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育部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16 15:22 责任编辑:李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国家语委修订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国家语委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