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公开声明,并持相关证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实施机构
泗县城市管理局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五、受理条件
已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必要);
遗失声明(非必要);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办理地点
泗县开发区朝阳路住建局为企服务大厅城管局窗口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2工作日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2工作日
十三、咨询电话
0557-7018081
十四、监督电话
0557—7028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