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发文日期: 2024-06-26 08:54:24 生成日期: 2024-06-26 08:54:2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发服务指南
词:

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发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泗县城市管理局(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26 08:54 责任编辑:吴馨

一、设定依据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公开声明,并持相关证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实施机构

    泗县城市管理局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五、受理条件

    已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必要);

        遗失声明(非必要);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办理地点

    泗县开发区朝阳路住建局为企服务大厅城管局窗口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2工作日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2工作日

十三、咨询电话

    0557-7018081

十四、监督电话

    0557—7028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