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泗市监处罚〔2023〕344号 | 使用劣药案 | 泗县泗城镇卫生院 | 123413244860796351 | 刘杰 | 使用劣药 |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