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3-31 12:25:18 生成日期: 2023-03-31 12:25: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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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泗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内容解读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31 12:25

一、制定《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构建了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联合工作组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对接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严格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监管制度,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推进新时期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构建良好生态环境。

二、《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草的过程

起草阶段

20232月泗县水利局进行《泗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件起草工作2完成意见稿

(二)本单位征求意见

32日利用局工作会议征求意见;36日书征求县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局、经信局、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经济开发区委员会等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328形成送审稿

三、《制度》的主要内容

《制度》含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及职责、协调联动报告、定期会商等内容,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目标、实施政策,协调解决资金安排。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县直有关单位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水土保持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和目标责任考核,统筹推进全水土保持工作,为委、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成员单位级职责分工 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县水利局:牵头负责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承担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时,将立项文件抄送水利局,并定期提供本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在项目审批和验收环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协同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财政局:负责将水土保持本级所需经费编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审核批复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并监督资金使用。林业局:负责指导各镇、经济开发区开展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时,将立项文件抄送水利局,并定期提供本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土开发、土地复垦、矿产资源开发等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国土开发、土地复垦、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教体局: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计划。会同水利局在教育系统中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生态环境:配合水利局协同推进涉及生态环境有关建设项目的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交通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生产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在农田建设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总结推广水土保持效果好的农业生产措施,提高农业水土流失科学防治水平。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处置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开发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1.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镇、各街道、各部门推进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就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反馈至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将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2.定期会商。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受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可主持联席会议。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1-2次联系会议,调度全水土保持工作和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分解落实各镇、各街道、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附件:泗县水土保持工作联系会议组成人员

四、制度》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宿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宿州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泗县水利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