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屏山所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医疗机构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泗市监处罚〔2023〕392号 |
存放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泗县屏山镇张乔卫生室 |
20203413241012D600000105 |
刘明春 |
2023年3月22日我局依法对泗县屏山镇张乔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在该卫生室的治疗室(药房)内药品的货架上存放1支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石药氨茶碱注射液,该药品规格:2ml:0.25g,产品批号:4321020812,有效期至:2023/02/07,存放的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
1、罚款2、没收非法财物。《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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