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屏山所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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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医疗机构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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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泗市监处罚〔2023〕392号  | 
      
       存放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泗县屏山镇张乔卫生室   | 
      
        20203413241012D600000105  | 
      
       刘明春  | 
      
        2023年3月22日我局依法对泗县屏山镇张乔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在该卫生室的治疗室(药房)内药品的货架上存放1支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石药氨茶碱注射液,该药品规格:2ml:0.25g,产品批号:4321020812,有效期至:2023/02/07,存放的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 
      
       1、罚款2、没收非法财物。《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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