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和《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予以撤销,原备案无效。
特此公告
附表: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列表
序号 |
备案号 |
备案日期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撤销原因 |
1 |
202334132400000049 |
2023-05-17 |
泗县大杨镇村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杨镇杨集行政村 |
泗县大杨镇人民政府 |
你单位在安徽省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填报的登记表备案信息,存在备案依据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