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自愿退出
发文日期: 2024-06-12 10:54:22 生成日期: 2024-06-12 10:54: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办事指南】公租房自愿退出管理指南(修正)
词:

【办事指南】公租房自愿退出管理指南(修正)

文章来源: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12 10:54 责任编辑: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公租房自愿退出管理指南

一、相关依据

  《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租房的,承租人需向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腾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公租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二、所需材料:

1、申请表;2、水电气结清证明。

三、办理流程:租户申请受理入户查看审核核准退出。

四、受理机构: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五、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中心窗口;

六、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7-7021695;监督电话:0557-702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