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迁移登记
发文日期: 2025-01-07 09:31:22 生成日期: 2025-01-07 09:31: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迁移登记
词:

迁移登记

文章来源:泗县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07 09:31 责任编辑:黄云永

1.受理部门;各派出所户籍室
2.办理条件;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者户主到公安派出所办理
3.办理流程;户籍民警审核后即办
4.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5.办理时限;户籍民警审核后即办
6.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