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调度〔2023〕39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三年以来,第一届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服务,较好发挥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及工作需要,吸收更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家学者,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主要任务
(一)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的研究、论证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制定,以及相关学术研讨交流和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分级评估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为其事故调查分析并提供技术支持。
(三)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技项目验收、成果鉴定以及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推广工作,以及装备与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方案编制及其验收评审工作。
(四)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故)应对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故)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并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五)参与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台风防御以及地质灾害等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六)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它相关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二、专家组专业范围及组别
根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遴选以下 11 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员:
(一)矿山专家组;
(二)化工及危化品专家组(含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油气管线等);
(三)火灾防治专家组;
(四)工贸行业专家组;
(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家组(含交通及海事、建筑、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电力等);
(六)政策法规(含新闻宣传)专家组;
(七)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
(八)防汛抗旱专家组;
(九)救灾减灾专家组;
(十)应急处置专家组;
(十一)科技装备与信息化专家组。
三、专家组成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事业,政治 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了解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以及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 在本行业和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技)术知名度的专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对实际工作能力突出的专家,经研究后,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应急处置类专家,主要为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撑,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近 5 年内参加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良好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推荐防汛抗旱专业组的人选,应具有从事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应急救援等专业领域的工作经历。
推荐工贸行业专业组人选的,应具有从事金属冶炼、煤气制备、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专业领域的工作经历。
四、有关推荐要求
(一)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的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考量后确定专家人选,并择优推荐至省应急管理专家组。
(二)部门、单位(公司)主要领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作为专家推荐人选。
(三)对连续 1 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家组正常活动,或无故不接受市组织的检查督查、应急救援、决策咨询等指派任务的,视为自动退出,不再纳入专家组遴选。
(四)对曾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业规范和廉洁自律等行为,或是在执行相关任务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作出显失公正或虚假的意见结论,以及被多次举报或被相关单位处分的,不得推荐。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第一届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须重新推荐。
(六)推荐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 1 份和近期 2 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 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见附件)除“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外,其它栏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各推荐单位对组织推荐的专家资料进行审查,并于5月19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应急调度科。同时,请将附件的电子文档发至148133317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曹刚,3255812,18055769057。
邮寄地址:宿州市银河二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市应急管理局206室
附件: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
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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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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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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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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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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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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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1.大专院校□;2.科研单位□;3.企业□;4.政府部门□;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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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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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专长的学科和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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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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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注:推荐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