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财农[2021]42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513号)精神,为确保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补贴意义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筑牢我国粮食安全根基。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确保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耕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补贴政策范围。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国有农场补贴资金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级财政下达我县2023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总量,以及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县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由县财政部门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
三、实施步骤
(一)研究制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泗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同意转发到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并对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核实补贴面积。各镇(街道)负责补贴对象、面积等基础数据的审核登记上报工作,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专人核实补贴对象,核准补贴面积等相关信息。村(社居委)根据补贴相关政策逐户调查核实,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依据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附件1)。
(三)规范发放程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登记核实后,应及时分村(社居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有照片、有记录,并建立健全公示档案。在张榜公示期间,由各镇(街道)政府组织力量对所有村(社居委)的张榜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修改后再予张榜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村主要负责人和镇包村干部在到户清册上签字盖章上报镇(街道)。
(四)汇总上报。镇(街道)对各村上报材料应及时汇总公示,填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汇总表(附件2),乡镇审核汇总表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补贴到户清册、乡镇汇总表连同公示照片于6月20日前上报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纸质版一致的电子文档(Excel格式)报送至电子邮箱:sxscz2008@126.com,同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操作系统录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信息。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进行审核后,编制全县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由审核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报财政局。
(五)兑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根据省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总面积确定全县统一的亩均补贴标准,并委托银行通过“一卡通”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并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字样。确保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农户。
(六)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档案。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明细档案,实现镇(街道)有到户清册和汇总表、行政村(社居委)有到户清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一式两份,分别由镇政府(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保管。
(七)、信息动态管理。各镇(街道)要认真核实农户信息错漏、死亡、户主变更、户主重名等问题,及时针对农户反馈的错误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精准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政策性强、任务重、时间紧,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推进补贴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和录入等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
(二)加强政策宣传。县、镇(街道)政府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抖音、明白纸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加强资金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镇(街道)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局电话:7015940,县农业农村局电话:7022869.各镇(街道)同时要公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督电话。
附件:
1、2023年 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
2、2023年 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汇总表
2023年 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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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村(公章) 填报日期:月 日 公示时间 : 月 日至 月 日 单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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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 |
组名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农户编码 |
“一卡通”账号 |
补贴面积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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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包村干部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村民监督委员会签章: 填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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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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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户、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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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村 名 |
补贴户数 |
补贴面积 |
备 注 |
审核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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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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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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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签字: 农经站长签字: 财政所长签字: 填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