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全县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宿市监办函〔2023〕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3年全县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食品流通领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全县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决守住食品流通安全底线。
一、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县局将组织对大中型超市、具有市场开办者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二)开展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加强超市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管理;继续组织大中型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鼓励其对重点品种进行信息公示;进一步完善大中型超市设立临保质期食品专区、专柜工作;督促引导便利店、社区店等小微型食品经营店按“五好”标准,依法规范经营。
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事权划分原则,根据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各所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全县校园周边经营者按照比例进行抽查。
(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突出畜禽肉、水产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散装食品、食盐等重点品种,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排查。
(五)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规范运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开展监督检查,提高移动端使用率,农贸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店的检查使用移动端全覆盖。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
(六)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及时稳妥开展食品流通领域舆情及信访核查处置、公众留言答复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七)组织开展农兽药残留及非法添加专项治理。突出加强“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两盘肉(牛肉、羊肉)、三颗菜(豇豆、韭菜、芹菜)、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11个重点品种进入农村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查验把关,开展专项整治。
(八)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佳节守护”行动。针对重点时段,在大中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消费集中区域,围绕节日热销食品,突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九)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针对农村地区销售过期、三无食品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五好”要求,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不低于5个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四、夯实食品流通监管基础
(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市、县局开展的食品安全检查员培训和对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开展现场培训。
(十一)推进系统建设。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和第三方冷库备案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与省级备案系统互联互通。
(十二)快检评价竞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检室评价及快检员技能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