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
二、政策对象: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 3 个月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 3 个月以上
五、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一寸照片
六、办理流程:1.申请人在线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2.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建档立卡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无法提供证照的确实很困难的学生,由学校上传有审核结果的“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3.核拨求职创业补贴。核验无误后,经厅领导同意,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送达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7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