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发文日期: 2023-06-15 10:05:32 生成日期: 2023-06-15 10:05:3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墩集镇石梁河村果蔬加工厂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词:

关于墩集镇石梁河村果蔬加工厂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章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15 10:05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单位使用土地0.5323 公顷

( 5323.00 平方米),均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墩集镇石梁河村果蔬加工厂项目。

希接此批复后,及时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相关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到住建

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