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圩镇华新村农民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单位使用土地0.1348公顷(1348.00平方米),均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黄圩镇华新
村农民文化广场项目。
希接此批复后,及时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相关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到住建
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