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尚村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单位使用土地0.3072公顷(3072.00平方米),均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汪尚村部项目。
希接此批复后,及时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相关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到住建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