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文日期: 2025-05-12 15:25:52 生成日期: 2025-05-12 15:25:5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词: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文章来源: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12 15:25

一、事项名称: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
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三、办理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702267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735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