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发文日期: 2024-06-14 09:02:00 生成日期: 2024-06-14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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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词: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文章来源: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14 09:02
    一、事项名称: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二、事项简述: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三、办理材料:诊断书病例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702267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735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