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工伤事故备案
二、事项简述: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
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三、办理材料:工伤事故报告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7022086 0557-709912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735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