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变更工伤登记
发文日期: 2023-10-30 18:48:50 生成日期: 2023-10-30 18:48:5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变更工伤登记办事指南
词:

泗县变更工伤登记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0-30 18:48

一、事项名称: 变更工伤登记

二、事项简述: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条:工伤职工因转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因工伤保险关系发生变动而变更工伤登记,相关用人单位填写《工伤保险关系变动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7022086  0557-709912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735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