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序号 |
涉及企业及 企业负责人 |
存在 问题 |
处理情况 |
监管责 任部门 |
刘圩中队 |
1 |
刘圩镇西马村 |
反映草场污染问题 |
经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草场位于泗县刘圩镇西马村李场庄,草场负责人:时元南,草场建有一幢标准化收储厂房,主要收购附近村庄麦草进行揉丝后出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草场正在厂房内进行麦草揉丝作业,厂房内安装的一台大型除尘器正常作业。经进一步排查,发现该草场厂房东侧4个窗户玻璃已损坏,且大门敞开,部分粉尘由窗户和大门排出。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草场负责人时元南,立即停止生产,将损坏的窗户进行修复。同时要求该草场下一步在生产过程中规范作业,保证生产过程中厂房大门关闭,除尘设备正常运行。草场负责人时元南表示积极配合工作,一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目前该草场已完成整改。 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将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对我们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
开发区中队 |
2 |
开发区原民兴汽贸院内 |
反映焚烧电线问题 |
潼河路和丹凤路交叉口东北方向,一个院子内,挂的牌子星辉汽修院内里面最后一排,每天五六点左右,就会有焚烧电线的情况,味道非常的难闻,刺鼻。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经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实,反映的焚烧点位于潼河路和丹凤路交叉口东北方向,原民兴汽贸(星徽汽修)院内西北角处。现场发现有两个土灶,周边堆放木材和塑料垃圾。经询问附近业主,为老年租户每天傍晚烧水使用塑料和木材引火所致。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租户宣传环保知识,不得焚烧塑料、垃圾。目前,两租户已自行拆除了土灶并清理了塑料垃圾和木材。 因反映人联系方式保密,无法与反映人沟通。 |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