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项目 | 补贴标准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县政府根据省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实行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83.52元/亩)。 | 0557-7011093 |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按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 3500 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 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项目县区。具体执行过程中按“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要求管理。以上经费不含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 | 0557-7028863 | |||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 经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获得市级称号补贴1万元、省级3万元、国家级5万元(均为一次性。) | 0557-7015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