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所:
为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泗县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监管工作方案》、《泗县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泗县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泗县水利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水资源管理、公示信息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选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县取水许可、公示信息监管。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县水利局牵头发起, 参与县市场监管局。各单位要做好部门联查配合工作,按照县级部门联查方案,开展联合抽查行动。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3年8月2日至11月30日
抽查对象:取水许可、公示信息
抽查比例:10%。(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其中A级5%、B级25%、C级50%、D级100%)
四、抽查事项
泗县水利局抽查事项:水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
泗县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公示信息检查
五、职责分工
(一)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水利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并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所辖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工作阶段
(一)制定计划。由县水利局(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参加联合抽查。
(二)随机摇号阶段。由县水利局(牵头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县市场监管局。
(三)实地检查阶段。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被检查单位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人签字盖章。
(四)结果公示阶段。在抽查任务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严格依法追责。检查中发现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总结工作。各检查小组完成检查任务后,务于 2023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报县水利局县和市场监管局。
泗县水利局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