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发文日期: 2023-12-20 08:39:26 生成日期: 2023-12-20 08:39:2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2023年度检查审验工作的通知
词:

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2023年度检查审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20 08:39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掌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开展及自身建设情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促进职业能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我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2023年度检查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县域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及认定的所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二、检查评估方式

采取报送书面材料与实地上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在2022年度年检中被评为诚信达标的学校,如提交的书面材料合格且在2023年度办学中无办学纠纷、投诉等事项发生的,可免上门评估,其他学校(不含新办首次年检学校)根据书面材料报送的实际情况,实行抽检式上门评估。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及报送材料阶段

1、自查。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自20231220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和年审内容,进行自我检查。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要全面理解年检指标的内涵,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照,力求做到依据充分、评分准确,并如实填写《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报告书》和《2023年度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检评估表》。在自评中发现不足的要进行自我整改、自我完善,并将整改后的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2、报送材料。各培训学校须于20231229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1)上年度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审计报告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检报告书(附件1)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4)《2023年度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检评估表》(附件2) 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5)办学场所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6)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综合情况表(附件3),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7)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师资信息表(附件4),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8)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机构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5)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9)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系统录入就业情况(附件6)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二)审核评估阶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202412日起对培训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同时根据初审情况抽调专家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三)年检结果及反馈

对诚信达标学校及年检合格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对在2023年度被评为诚信达标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年检中酌情免上门评估。

对年检不合格的培训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内不得招收新学员。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培训学校,依法予以处理,情形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四、要求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应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年检审验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交年检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对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审验的单位,按自动放弃办学及培训资格处理。年检结果将在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告。

人:李敏           

联系电话:0557-7022496

附件:

1、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报告表

  2、2023年度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检评估表

  3、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综合情况表

  4、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师资信息表

  5、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党员信息采集表

  6、泗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系统录入就业情况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