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招生政策
发文日期: 2023-08-04 16:05:35 生成日期: 2023-08-04 16:05:3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词: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泗县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4 16:05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3年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实行以户籍所在地划片免试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学生均有相应的学位。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初中一年级新生应为2023届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入学的小学历届毕业生。

(四)非户籍所在地入学按国家、省、市及我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必须严把招生条件、严格招生程序、严守招生纪律、净化招生环境、确保招生稳定。

(六)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班额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招生领导

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泗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

三、学区划分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以《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的通告》(泗政发〔2017〕52 号)和《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调整的通告》(泗政发〔2020〕21 号)文件中学区划分为准。

四、招生办法

2023年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学生家长需注册和登录 “泗县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根据公布的招生政策,按系统指引和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有关材料照片。

(一)招生报名依据

招生报名依据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3]23号)、《关于印发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教体[2021]113号)、《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投资企业高管及专业技术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泗政办秘〔2022〕35号)、《泗县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若干政策》(泗政办发〔2016〕34号)等。

(二)上传佐证材料

由家长在“泗县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 (http://sxbm.zbmst.com)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招生平台系统会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对报名时所填的信息进行真实性验证和错误校验,家长应对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照片的真实性负责。

1、泗县城区户籍的学生。按户籍地所在学区选择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2、泗县非城区户籍的学生,其父母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根据所购商品住房地址所在学区,选择对应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照片(或皖事通APP查询结果截图)、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3.泗县非城区户籍的学生,其父母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需根据所购商品住房地址所在学区,选择对应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购房备案表、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照片、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4.非泗县户籍,学生父母在泗县城区经商并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所购商品住房地址的所在学区选择对应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营业执照照片、不动产证(房产证)照片、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5.非泗县户籍,学生父母在泗县城区经商未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办理居住证,并按照居住证地址所在的学区选择对应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营业执照照片、居住证照片、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6.非泗县户籍,学生父母在泗县城区务工并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所购商品住房地址的所在学区选择对应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劳动合同照片、社保证明材料、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证明材料照片、不动产证(房产证)照片、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7. 非泗县户籍,学生父母在泗县城区务工未购买商品住房的。办理居住证,并按照居住证地址所在的学区选择对应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劳动合同照片、社保证明材料、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证明材料照片、居住证照片、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8.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选择对应学校,填写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上传由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并经县人民武装部核准盖章,教体局签署意见的证明材料,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9.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选择对应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证明,以及单位出具证明的照片、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10.外来投资企业高管及专业技术人员子女入学。选择对应学校,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户口簿相关信息页照片、经开发区管委会(或泗涂产业园等)审核通过、教体局签署入学意见的《泗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证明材料照片、初中入学需小学毕业证照片。

符合县政府农民退宅进城安置等其他入学政策的,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审查主要核实学生的学籍、户籍、房产、居住证信息等,以及其它符合在城区入学的报名佐证材料。需要家长登录“泗县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 (http://sxbm.zbmst.com),将佐证材料按要求上传后由学校审核,家长可以登录系统实时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不通过,将会告之原因,也可到报名学校招生咨询处详询。

对提供假材料、假证明、伪造证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入学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到校报名入学

凡网上报名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根据学校发布的公告,在指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五、招生报名流程及时间


(一)8月8日—8月15日,网上统一报名。

(二)8月8日—8月20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三)8月21日—8月25日,部门进行联审。

(四)9月1日,通过入学资格审查的新生到校报名、注册。

六、招生要求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任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名单并报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把相关政策利用公告、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到每位学生家长,引导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理性对待子女入学,按学区入学,避免盲目跟风择校,支持和配合招生工作。

(三)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对待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推诿、不扯皮。

(四)招生中的特殊情况,报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

(五)招生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处,贴有醒目标识,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向家长解答各种疑问,安排志愿者帮助家长现场进行网上报名(招生咨询处、帮助家长网上报名处、招生咨询电话等详见各招生学校门前张贴的招生公告)。

七、招生纪律

(一)实行招生报名审核制。建立学籍、户籍、房产、非泗县户籍人员居住证等信息审核制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用假等违法行为。对伪造户籍、房产等证件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限制网上报名以外的线下报名行为;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不得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变相选拔生源;严禁学校私自招收借读生或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公安、信访、人社、房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征收中心等要积极配合招生工作,严格审核有关入学证件材料,共同做好维稳工作。学生家长应上传符合要求且真实的佐证材料,上传的材料将存档,伪造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应兼顾控辍保学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学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适龄儿童入学,落实控辍保学包保责任制,防止生源流失。

(五)对在招生入学工作中聚众闹事,无理上访,背后操纵,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违规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不实言论,传播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六)2023年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泗县教体局监察室0557-7022674;泗县教体局基教股0557-702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