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舆情回应
发文日期: 2023-05-17 18:09:44 生成日期: 2023-05-17 18:09:4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主动回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对分户评估结果有疑问、异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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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对分户评估结果有疑问、异议怎么办?

文章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17 18:09

1、解释答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应当在评估初步结果公示期间向评估机构质询,评估机构应当现场作出解释和说明。

2、复核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3、专家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