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3-10-18 15:03:16 生成日期: 2023-10-18 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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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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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强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必须遵守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泗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0-18 15:03 责任编辑:吴妹聪

关于再次强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必须遵守制度的通知

 

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中标公司:

针对2023年9月份“2023-2024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存在问题,现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必须遵守制度,再次强调如下:

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和食品安全员熟知采购内容、要求、价格、配送安排。

1)采购内容为猪腿肉、猪排骨肉、牛肉、虾仁、鸡腿、鸡蛋和大米、食用油;(2)采购要求是猪腿肉(国产冷鲜鲜肉、去骨腿肉)、猪排骨肉(国产冷鲜鲜肉、肋排)、牛肉(国产冷鲜鲜肉、去骨)、虾仁(国产冷冻)、鸡腿(国产冷鲜鲜肉)、鸡蛋(国产)、大米(非转基因)、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3)配送安排是每周猪肉供2次、猪排骨供1次、牛肉供1次,鸡肉或虾肉交替供1次,按周循环。(4)采购价格附后

、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和食品安全员务必认真学习好、落实好《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皖教财〔2023〕2 号)文件。

重点做好:(1)建立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互联网+监管”力度;(2)落实校负责人、家长陪餐制度(餐费自理);(3)建立健全出入库台账;(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每日晨检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并佩戴一次性食品手套;(5)每周科学制定、公示带量带价食谱;(6)食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高盐、高糖、高脂、深加工食品禁止进校园;(7)学生就餐严格执行餐前洗手;(8)按需供餐,通过采取小份菜、自助餐等方式,制止餐饮浪费等。

三、严格食材验收过程。

1)学校食品原辅材料验收必须实行“三人制”和“轮值制”(其中一人为轮值教师),验收时,要如实准确记录原料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保存15年;(2)谁验收谁负责,发现不合格食材流入校园,由学校校长、验收人员负责;因储存方式不当导致食材变质,由管理人员承担责任;(3)中标公司配送的食材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和价格,配送方和学校不得私自更改。不符合要求的食材,学校有权拒绝接收。

4)虾仁除冰后产品重量不少于97%,也就是纯虾肉不少以97%。(5)中标公司需按学校提供的就餐学生数和根据带量带价食谱测算的食材数量、食材种类等要求实施配送;(6)配送肉类必须为冷链车辆,米油为厢式货车;(7)每个学校米、油每 2 周供货不少于 1 次;肉类每天 1 次(就餐人数少于 100 人的每周至少配送 2 次)。具体配送时间与教学时间同步,以学校通知为准。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