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泗州实验学校变更学校名称
的批复
泗州实验学校:
你单位申请泗州实验学校关于名称变更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泗州实验学校变更名称,将学校名称“泗州实验学校”变更为“泗县实验高级中学”。原“泗州实验学校”的产权、债权及债务等均归属“泗县实验高级中学”,学校性质、类型、办学内容、办学地址等其他事项不变。
二、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办学;要切实履行出资义务,完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变更后,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到 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印章由登记部门收回。
特此批复。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