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5-29 10:17:38 生成日期: 2024-05-29 10:17:3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友缘木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词:

泗县友缘木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文章来源: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29 10:17 责任编辑:邱飒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主要违法事实

立案依据

行政处罚依据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内容

备注

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泗县友缘木业有限公司

2019年出租厂房用于商业经营,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 1 ) 有明确的行为人;
(2) 有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事实;
( 3 ) 依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4) 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 5 ) 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正版)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256号令发布)第四十三条

1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账号:12225001040000306,收款人:泗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

1、责令泗县友缘木业有限公司交还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2393.00平方米;
2、对泗县友缘木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2393.0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8元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为人民币肆万叁仟零柒拾肆元(¥43074.00)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