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执行标准:
1.人均保障面积15平方米,每户补贴不超过3人。一人家庭户保障面积20平方米;
2.城区低保家庭补贴标准11元/平方米/月;
3.城区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标准8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