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其他 内容分类: 结果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6-14 17:19:23 生成日期: 2024-06-14 17:19:2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双公示行政处罚-自然人6.10-6.14
词:

双公示行政处罚-自然人6.10-6.14

文章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14 17:19 责任编辑:泗县卫健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类别2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权责事项名称 公示期限
单* 身份证 342225********8145 泗卫医罚(2024)7号 于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期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凭证》和医师执业资格擅自在泗县泗州名城南区西门21栋101商铺自己家中开展内科诊疗执业活动 于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期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凭证》和医师执业资格擅自在泗县泗州名城南区西门21栋101商铺自己家中开展内科诊疗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有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24-06-12 2099-12-31 行政处罚 三年